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女儿户口迁出后是否仍享有继承权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女童户籍转移之后的遗产继承权问题上,法律规定依照以下顺序进行传承:
首先是第一顺位的合法继承人,即其配偶、直系血亲(例如子女与父母等)以及具有直接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其次才考虑到第二顺位的合法继承人,即其兄弟姊妹和祖父母辈分的亲属(包括外祖父母在内)。
当继承行为启动时,应首先由第一顺位的合法继承人协商决定,只有在他们无法进行有效分享或者完全放弃继承权利时,剩余的遗产才会由第二顺位的合法继承人进行分享和继承。
在这一点上,无论是什么情况,都需要遵循这个法定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15: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