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和子女,谁优先继承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遗产继承中,伴侣及子女同属优先继承人而无须遵循法律设定的特定顺位,也就是说,他们和死者的父母都拥有同等的地位,均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在此基础上,遗产的分配应依照以下的法定传承秩序进行: (一)第一顺位传承者应为: 伴侣,子女以及父母; (二)第二顺位传承者应为: 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若遗产继承正式启动后,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缺失或放弃了继承权,则第二顺位继承人将发挥其接续传承遗产的职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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