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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人财产公证是否必须去公证处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1、关于老人如何确立遗嘱,根据相关规定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前往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然而,遗嘱必须如实反映老人的真实意愿,并且须有老人的亲手签署。
同时,拟定和签署遗嘱期间,老人必须精神健全,且需由两位以上与遗嘱目的无关的人员在场见证,才能使遗嘱有效成立。
2、遗嘱通常被定义为遗嘱人生前所能实施的在合法范围之内,依据法定程序,就其遗产或其他事务进行个人处理,并且在遗嘱人离世后正式生效的法律制度。
遗嘱能力则表明了自然人依法享有设立遗嘱,并依法自主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遗嘱属于民事行为性质,因此遗嘱设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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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9: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