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放弃遗产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中的任何一方单方面宣布放弃对遗产的继承,这种行为都是生效的。
通常情况下,合法继承人应该仅限于夫或者妻其中的一方,并不涉及到夫妇俩作为整体的继承权问题。 因此,作为继承人之一的配偶有权将这份权力单独行使,而且相应地,他们亦享有自由决定放弃继承权的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继承权这一概念,就其特性而言,它带有明显的人身属性。 尽管在法律地位上,夫妇二人相互之间有权成为彼此的法定继承人,但对于夫妇各自的亲生父母来说,他们各自享有独立的继承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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