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去世后,财产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将属于他与母亲共有的财产公平分配,其中的一半作为遗产进行处置;
而另一半则应视为他母亲的个人财产。 在处理父亲的遗产时,若他生前已经订立过合法的遗嘱,那么我们将依照遗嘱中所述的顺序及具体份额完成遗产的分配。 如果并未留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遗嘱,那我们就会依据法定的顺序依次进行遗产的分割。 首先,我们要尊重他的妻子、子女以及父母这三类人,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 其次,当第一顺位继承人无继承者可供分配时,该份遗产才可能转至第二顺位继承人手中,也就是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们。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遗产的分配过程中,每个顺序的继承人获得的份额应当保持均等,除非得到各方共同认可,否则不应出现特殊化情况。 至于所提及的“子女”,包含了已婚、未婚的子女,以及领养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继女们。 同样地,“父母”也涵盖了生育的亲生父母以及收养的养父母或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们。 至于“兄弟姐妹”则包括了同父母亲生的兄弟姐妹以及同父亲不同母亲或同母亲不同父亲的兄弟姐妹,还包括领养的兄弟姐妹或是享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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