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继子女是否仍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种情况下,对于未成年的继子女来说,他们并不具有对继父母的财产进行法定继承的权力,不过如果他们在离婚之时的年龄已经达到成年水平并经历过继父母对其的长期抚养和照顾,那么这部分继子女则有资格享有对继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权利。
然而,需要提醒您的是,在确切地分配这些财产之时,其对亲生父母的供养责任等相关因素将会作为我们衡量该如何公平公正地分配遗产的重要参考指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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