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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有哪些规定的遗嘱方式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遗嘱的订立形式共有以下五种方式可供选择:
首先,公证遗嘱就是当遗嘱人决定将其意愿通过集体授权的公证机构进行认证和记录的过程;
其次,自书遗嘱要求立遗嘱人必须亲自执笔并全篇手撰写,同时签名标注日期;
再次,代书遗嘱这主要是针对那些无法自行书写而请求他人代理形成的遗嘱形式;
第四,录音遗嘱则是通过使用录音设备录制个人语音来表达遗嘱意愿;
最后,口头遗嘱这个仅适用于在紧急情况下的特殊设立方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类遗嘱未经书面确认,只能在特定场合下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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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0: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