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立遗嘱才能确保其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对于自书遗嘱而言,遗嘱应由遗嘱人亲自手书,且必须签名,同时还要注明立嘱日期和时间;
其次是代书遗嘱,它要求具备两名见证人在场,且需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为书写遗嘱内容,与此同时还需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共同签署,并且要清晰标注日期及时间; 再者便是打印遗嘱,此时需要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整个过程。 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应该对遗嘱的每一页进行签字,明确标注日期和时间; 最后,以录音或录像方式设立的遗嘱,同样需两位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都需在录音录像中记录他们的名字或肖像以及日期、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