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患重度精神病,财产能否传给儿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划定,当立嘱人在采取遗嘱方式分配自身财产时,需充分顾虑那些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稳定经济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的继承者权益,确保遗产处置过程中为他们预留出必要的遗产比例。
至于剩余的遗产部分,则须依照预先订立的遗嘱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安排。 继承人是否真正处于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情况,需要结合遗嘱生效当时该继承人的实际状况做出判断和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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