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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放弃继承权必须进行公证吗有无其他方式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放弃继承权是否必须经过公证程序的问题上,观点并不统一。
所谓放弃继承权,是指作为继承人的自然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通过流程表达出自己自愿放弃对已故亲属的财产拥有权利的意向,而这种意愿表达无论是以口头上还是文字形式都是有效的。
在此过程中,作为当事人的继承人有权自由地决定是否需要对这份声明进行公证手续来进一步确保其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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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5: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