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书没有定下来医药费谁垫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还未确定责任书的情形下,通常的原则是让肇事方先垫付医药费。
要是肇事方选择逃逸,或者没有能力垫付,那受伤的一方可以通过这些途径来解决医药费垫付的问题: ①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的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且它有权利向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比如说,假如这起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且需要紧急抢救,交强险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规定在其责任限额内先把抢救费用给垫付上,之后再去追究肇事方的责任。 ②要是肇事车辆参加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受伤方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险的范围内进行垫付。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也是为了在交通事故中对第三方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也有义务按照规定来垫付相应的医药费。 ③倘若肇事方没有赔偿的能力,或者无法确定肇事方到底是谁,受伤方就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进行垫付。 这个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是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的。 总之,一定要尽快把事故责任给确定下来,这样才能明确医药费的垫付责任主体,避免因为医药费的问题而耽误受伤者的治疗,影响他们的康复进程。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书未确定。小朱逃逸且无能力垫付小李医药费,引发医药费垫付争议。小李不知该如何解决自身医药费垫付问题。 案情分析: 1、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小李的抢救费用,之后有权向小朱追偿,保障伤者能及时得到抢救治疗。 2、若小朱车辆参加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小李可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有此义务。 3、若无法确定小朱情况或其无赔偿能力,小李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向小朱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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