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产权证房子如何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房产证之房产,可经由公证或诉讼途径进行继承处理。
继承人可前往所属区域或市级公证机构,就继承事宜申办继承权公证文书。 在此过程中,还需向房地产测绘部门请求对房屋进行面积测量及绘图转换手续,并凭借继承公证书以及房屋测绘等相关证明文件至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继承登记的申请;或者携带齐备资料至住房所在地区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待获得相应法院判决书之后,依法开具协助执行公函,进而凭借该公函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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