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女方不在了,那这个财产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夫妻共同财富的划定标准:
夫妇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有效期内形成的共同拥有的资产,若双方无其他约定,则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划分。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首先将共同拥有的财产均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为配偶享有,剩余部分则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遗产。 (2)针对夫妻中一方离世后遗产的分配原则: 同一序列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份额,应该保证公平平等。 例如,对于那些在生活中存在严重困难、且缺少工作生活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过程中,需要特别给予关爱和照顾。 对于那些在生前对被继承人充满爱心、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死者共同生活过的继承人,应该在遗产分配中获得适当的加分项。 然而,假如具备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未实际履行抚养职责的继承人,他们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得到任何积分或甚至减到最低限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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