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据是开庭前交给法院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相关的证明材料应于法庭审理之前提早呈送至法院进行审查。
此类举措有利于法院提前对案情有所把握,进而为庭审过程中的各项事项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然而,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在庭审过程中补充提交新近发现的证据亦是被法律所允许的。 预先提交证据能够使您的主张更加具有逻辑性与依据性,从而提升其说服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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