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了遗嘱给儿子,其他子女还能争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不得与其他潜在的继承人争夺遗产,在法律继承程序启动之后,应严格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处理;若存在遗嘱的情形下,则应当遵循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条文处理。
只要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并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皆可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公证遗嘱因其具备更高的证明力度被赋予最高的效力地位。 如果立遗嘱人先前曾经已经立下遗嘱并进行过公证,那么任何对该遗嘱的更改或者更新都必须得到再次公证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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