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和亲女儿谁是第一继承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时,亲生女儿与继子之间究竟谁享有优先权利呢?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境以及复杂的法律规定。
我们要明确指出的是,只有当继子在成长过程中与他的养父母建立了深厚的抚养关系后,继子才有权与亲生女儿同等地享有继承权。 在此基础上,所有的继承事宜将遵循如下严谨次序: 首先,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直系子女及父母; 其次则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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