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期间涉及到的房屋产权问题,首先需确定一点,即若该房产系原死亡一方专有的个人财产,那么在其离世之后,此房产便会归入遗产范围之内。
若在死者生前留下了明确的遗嘱、遗赠或者是与此有关的遗赠抚养协议,则此房产应遵照遗嘱、遗赠或遗赠抚养协议的约定执行;反之,若是没有任何书面约定,此遗产应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另一方面,如果涉案房产属于再婚后组成家庭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其中一方不幸去世后,首要任务便是将该房产划为两块,其中一半归于再婚妻子或丈夫个人所有,另外一半方能作为遗产处理。 关于这部分遗产,同样可以酌情按照遗嘱、遗赠或遗赠抚养协议来处理; 如若未能遇到相关条款,也仍然要依据法律规定遵循特定继承程序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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