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房产的遗产继承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要提醒的是,我们有两种合法且符合规范的遗产继承形式,即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若相关法规明确指出,未能确立遗嘱或者未签署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前提之下,即应依法实行法定继承之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法定继承顺位的明确要求,当父母过世却无遗嘱可循之际,财产分割事宜应依据家庭成员的顺位来决定。具体的顺位原则为:不存在其他优先权益的个体,应该将遗产均等地分发给具有优先权益之人。礼仪地位中的长子或长女一直算作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在此基础上,如果父母希望调整传承方式,那么他们可以选取遗嘱继承这一更为灵活的方式,通过制定遗嘱将所有遗产完全交付给自己的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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