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死了第一继承人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例,当丈夫离世之后,其第一顺位合法继承人将囊括其配偶、父母以及子女等三类人群。
当进行遗产分配时,首先需要区分出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全部财物之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份额,剩余部分则构成了相应的遗产。 若无特殊遗嘱指明,遗产则需遵照上述顺序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而在此过程中各合法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利均属同等地位,通常以每位顺位继承人的数理程度予以均等分配遗产。 若涉及未成年的晚辈,他们也有一定机会获得适当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