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必须要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是的。
律师解析:
不是的。
房产继承不是必须办理公证。 即我国法律并不强制房产继承办理公证,当事人可以选择办理,也可以选择不办理公证手续。 只是经过公证的房产继承,证据效力更高。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应提供的材料包: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5、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申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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