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有数份遗嘱应该以哪份遗嘱为准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将遗嘱人最后所立的遗嘱作为法定有效的遗嘱。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有效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合法合规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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