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法律效力的表现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遗嘱法律效力的表现问题,就是结合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满足的实体条件。
一、遗嘱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对此,民法典明确指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因不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一个合法有效的遗嘱,不仅要满足上面的实体要件,还要满足形式要件。 遗嘱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法定条件时,才会发生法律效力,才可以被执行。这个法定条件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