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房产流程如下:
1、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继承人再携带身份证、遗嘱或房产分配协议和被继承房产的证明等材料,到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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