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后离婚怎么分割房产和房产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屋拆迁以及离婚分配房产与房产证事宜时,实际情况颇为错综复杂。
若被拆迁的房屋确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则相应产生的赔偿金及安置房亦可视作夫妻双方共有之物,根据法律规定,此部分财产原则上应予以平等分割。 然而,若被拆迁的房屋系一方在婚前所购置,则拆迁过程中所获得的基于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应归属原所有权人,而那些基于人口数量或其他因素的补偿则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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