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还款都是女方还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妇双方在婚后购置房产,同时该房产之贷款偿还责任主要由女性负责,则司法部门在评定和裁决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上,往往需要将众多因素全面考量加以权衡。
通常状况下,司法部门更偏向于将此类房产评判为夫妻共有的财产,然而,也会相应地留意到女性在处理房屋抵押贷款中所尽付出的努力与奉献。 假如女性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偿还贷款的款项全部来自于她本身所有的私人财产,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妇二人曾就此达成过明确的协议或共识,在此种情形之下,司法部门可能会对女性的权益给予较多的关注与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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