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后离婚房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拆迁后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需全面审慎地权衡诸多影响因素。
假若拆迁所得的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购置,同时该房产或其所覆盖的设施为原有夫妻共同拥有,例如,共同居住的房产、共有的户籍疆域等等,那么这类情况下,通常应当将这些房产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平均分配。 然而,如果拆迁补偿是基于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产,或者是由于一方的个人因素,如因个人户籍而获取的补偿,则有可能被判定为个人所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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