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前的财产和前夫有关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之前的财产所属问题,具体如何认定取决于相关事实细节因素。
若涉及到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则在办理离婚手续之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割,此时前夫便与此财产存在关联性。 然而,若所涉财产归属于个人所有,譬如在结婚登记前列入各自名下且全额付款购置之房产,以及因身体遭受损伤所应得之赔偿金等情形,前夫通常无权主张对此类财产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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