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离婚怎么分配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拆迁房屋在分手后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这一重要议题,我们首要关注的关键点在于该项拆迁房屋的性质,即它究竟属不属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若该拆迁房屋确实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置所得,且并未由某一方在结婚前的个人财产经过任何方式转变而形成,则往往倾向于将其视作夫妇共有财产进行处理和分割。 在此过程中,我们将全面考察和权衡夫妻双方在购置不动产后所做出的实际贡献度,以及他们现今的生活必需品消费水平,还有子女抚育责任分担的具体状况等等关键要素。 如若该项拆迁房屋乃是某一方在婚前置购的房产在婚后遭遇拆迁,同时据悉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清晰地确定了这仅是对原产权人的直接补偿,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拆迁安置房有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进行分配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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