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屋拆迁女方能得到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对于房屋被拆迁的问题,女方能否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分析。
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且在离婚过程中,女方并没有就此房产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分割处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当面临拆迁补偿时,女方理应享有相应比例的权益。 然而,如果该房屋仅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由于婚姻关系的存在,女方在此处已经长期居住,并且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拆迁政策中所规定的关于居住者的补偿要求,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女方仍有可能合法地申请获得一定程度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