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如何分割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对于拆迁房屋的分割事宜,需要从多角度、全面地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予以判断和确定。
若拆迁房系在结婚关系持续有效期间获取,且被拆迁的房产原本即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此类拆迁房通常亦应作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处理,一般的做法是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 然而,如若是在建立婚姻关系之前,被拆迁的房屋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经过拆迁之后获得的赔偿安置权益仍然应当归于该方独自所有。 倘若在拆迁过程中所涉及的家庭其他各成员也具有相应的权益主张,那么对此类拆迁房的部分则将导致更为繁琐复杂的分割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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