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工资属于共同财产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手续办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工资往往被视为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富。
这个观点的依据在于,只要是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任何形式的收入,例如工资以及其他各类奖金,都应该毫无疑问地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达成了特别的协议,例如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工资应归属个人所有,那么这样的约定将具有法律效力,并应当按照协议内容来进行处理。 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若协商无果,则需交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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