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时候拆迁房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家庭成员离婚时所获得的拆迁房屋产权分配问题,我们必须综合评估诸多复杂因素,以确定合理的分割方式。
一种常见情况是,若拆迁房屋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获取的,并且被拆迁的房屋原本就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后所得的房屋通常也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平的分割。 然而,另一种情况则是,被拆迁的房屋在结婚前便已存在,而婚后因拆迁而得到的安置房产仅仅是对原有婚前房产价值的补偿,那么这部分补偿所对应的房产份额很有可能仍然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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