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有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破裂之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判断依据,主要来源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二人对于财产的积累与取得状况。
从广泛意义上讲,婚姻中的男女在其婚姻持续期间内,无论是通过勤勉工作所获得的报酬,如薪资和绩效奖金; 还是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带来的经济利益; 甚至是无形财富,例如智慧创造的版权与专利等,这些都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然而,若夫妻两人在此之前便明确进行了财产协议的签署,或者因为遗嘱规定或者赠送合同的约束,使得某些特定财产仅能归属其中一方,那么这些财产便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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