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人商量好了可以直接去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离婚这件事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达成的。
从程序方面来讲,协议离婚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 首先,必须是双方都自愿离婚,这一点至关重要,不能有一方是被逼或者不情愿的。 并且,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配以及债务的处理等各个方面,都要达成一致意见。 达成这些共识后,双方要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这里还有一个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这期间双方可以再慎重考虑一下离婚的决定。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还得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协议离婚才算正式完成。 而诉讼离婚,是在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项上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会采用。 此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仔细的审理和公正的判决。 所以,仅仅两人商量好就想去离婚是不行的,必须要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一步一步来,才能顺利地完成离婚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想要离婚。他们决定协议离婚,在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处理方面达成一致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在三十日冷静期内,小李反悔不想离婚了,小朱却认为既然之前达成一致就应该继续,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且在各方面达成一致,小李在冷静期反悔是他的权利,之前的一致不能强制他继续离婚程序。 2、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有严格程序,冷静期就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小朱应尊重小李的反悔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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