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是父母出钱盖的咋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产系于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的父母以物质形式出资兴建完成,则需综合考量诸多复杂情形。
假设父母亲明确表态,将此房产赠予其所扶养之独生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产则有可能被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反之,若父母并未明确表达赠予意愿,则通常会被视作对夫妻二人的赠送行为,从而可能依照夫妻共有财产的原则进行分配。 然而,在具体的分割处理过程中,法庭一般会顾及到父母的出资情况,以及夫妻双方对于房产形成的贡献度等多方面因素,适当倾向于以物质形式出资一方子女,以保证其切身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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