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过户一方不到场咋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房产过户事宜,如若其中一方无法亲自到场完成证件转移手续,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办理:
首先,您需要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协同配合办理解除产权登记手续。 其次,倘若双方于离婚协议中有明文规定了房产权属的问题,并且这份协议具有充分法律效力的话,您便可依据这份离婚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如果存在经过公正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此基础上指定特定第三人代为处理过户事务,亦是一项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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