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拆迁怎么办理房产证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进行房屋征收并且办理产证手续的过程中,首要任务便是明确离婚协议或者法庭裁决中的关于该房产所有权分配的规定。
如果该房产被明确界定为归属某一方,那么拥有产权的一方可凭借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以及与之相关的拆迁补偿协议等一系列文件资料,前往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相应的办理手续。 然而,若在离婚协议或法庭裁决中并未明确房产的归属问题,则有可能需要双方共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最终的所有权人。 在此办理过程之中,相关人员还需提交由相关政府机关签发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时还有必要呈交涉及到拆迁补偿的相关文书及证明材料等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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