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拆迁房怎么分割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对于拆迁所得到的房产,需要综合多重现实因素进行审慎分析与评估。
倘若所涉之拆迁房产系在婚后获得,同时被拆迁之房屋亦为婚后财产,那么依照惯例,此类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按照均等原则予以分割。 然而,若被拆迁之房屋原本即为一方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则婚后因拆迁而获得的房产,其归属问题便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探讨与判断。 举例来说,若拆迁补偿主要基于房屋本身的市场价值,那么该房产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财产; 反之,若补偿金额中还包含了对家庭人口数量的考量,那么其中的一部分便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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