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离婚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过程中对拆迁房产分割问题的处理,我们必须要全面考虑众多复杂的因素。
若该拆迁房产系在双方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且原先的被拆迁房产属于配偶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这种情况下,拆分后的拆迁房产理当依法划归为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 然而,若被拆迁房产原属某一方的婚前财产,则拆分之后仅仅改变了房产形态,这种情况下,征收来的房产可能会仍然被认定为原持有者的个人财产。 倘若拆迁房的产生还牵涉到了家庭其他成员安置权益额度等问题,这将更进一步加剧了解决此类问题的难度,因此,我们必须要全方位地进行深入研究和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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