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过户再离婚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进行财产物品的转移,携带分手证明书等文件进行对比登记,这种方式较为适宜。
然而,我们仍需密切关注其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以及后期的影响情况。 例如,倘若这个过程中的转让财物在最终离婚阶段被确认为是双方共有的财产收入,那么事先进行的财产转移有可能会对最终的财产分割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特别是针对房屋的所有权转移问题上,更是需要明晰其实际归属,探讨这是属于赠予范畴还是商品交易,同时还要确保所有的操作流程均符合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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