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婚前房产分割最新标准是多少年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婚前所购房屋被视为单独拥有者的私人财产,在夫妻离异之时,无需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处理。
然而,若该婚前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了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形,那在这种情况之下,婚姻期间的贷款总额以及由此带来的增值部分将构成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一方也有权利主张对这部分资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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