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拆迁安置房离婚男方有权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拆迁安置房源于女方婚前之个人财产转化而来,抑或是女方凭借自身独立身份于婚后所获,并且已被明确定义为个人所有资产,那么男方通常不享有对该房产的争夺权。
然而,若该安置房乃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或共同努力而获得,男方则有可能依法主张其应得的部分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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