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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如何做财产保全工作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当面临离婚之际,首要任务便是竭尽所能地掌握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状况,具体涵盖了诸如银行余款、不动产、机动车辆以及各类投资项目等各个方面。
随后,您便可向相关审判机关递交关于申办财产保全之所需文件,并需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可能出现的财产转移等潜在风险。
待到法院对您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并予以批准之后,即会依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多种手段来确保财产安全无虞。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牢记一点,即为了使财产保全得以顺利实施,您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担保,而这通常可以采用自身拥有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者寻求担保公司为我方作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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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0: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