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婚案件处理过程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定已经清晰明了,但是对方却未能积极履行相关的产权转移手续,首先建议您尝试通过沟通协商来解决这一问题。
在此过程中,需要明确地传达给对方有关不配合完成产权转移所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如若经过充分的沟通协调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便有权利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是先前的判决结果,强制性地命令对方履行相应的产权转移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会严格按照之前的协议或者判决书中所确定的财产分配方案,对对方施加压力,以确保产权转移能够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