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拍卖程序时,通常需要得到夫妻双方的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否则,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则需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由法官做出裁决。
而如果有任何一方未经另一半同意便擅自对共同财产实施了拍卖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倘若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那么,法庭有权依据法律对部分涉及资产采取强制拍卖措施以实现公平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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