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取保钱交给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申请保释等候审判的犯罪嫌疑人,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应上交至执行机构,通常为负责案件侦查与起诉的公安机关。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在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实施取保候审时,要求犯罪嫌疑人为了确保自身不会干扰或逃避刑事诉讼程序,而向公安机关缴纳的一定金额的现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决定实施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当全面权衡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需求,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保证金的具体额度。 提供保证金的当事人,应依照公安机关的指示,将保证金存储于执行机构指定的银行的专用账户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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