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变更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房产变更问题时,具体的程序步骤如下所述:首先是协议离婚阶段,当事人须携带包括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公民身份证件在内的全部所需资料,共同前往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手续的办理;
然后是法院判决离婚环节,如已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只需提交居留证明、房产复印件以及申请人本人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文件,便可由申请人本人单独提出申请,进行房产变更登记的办理。 在此过程中,所有的流程都需要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材料,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之后,方可顺利完成房产变更事宜。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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