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上的婚姻财产认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存在的婚姻状况,主要是指尚未依法进行结婚登记便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
针对这种情况下的财产认定问题,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共同财产的归属达成了明确一致的约定,那么应当依据约定来予以处理; 反之,若是双方均未能就此问题作出任何约定,那么在他们共同生活期间所共同购置的财产,通常会被视为共同共有财产。 然而,如果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某项财产仅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所有,那么这份财产则应当归属于该方独自拥有。 例如,某个配偶通过遗产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等方式,明确表示这些财产仅归自己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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