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房产怎么处理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事实婚姻中房屋产权的处置问题,我们通常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双方在购置房屋中所做出的相应贡献、他们共同生活的期限以及购建房屋所使用的资金渠道等等。
在实际操作中,假若某桩房屋是在事实婚姻缔结之后由双方共同购买或者共同投资兴建的,那么这种情况将会被自动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并在需要时进行公平合理的划分。 然而,倘若在事实婚期开始之前某人已经拥有某套房屋,并且在婚后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变更或增添涉及夫妻共有的资产投入,那么此种情况下,这套房屋则极有可能被视为该人的私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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