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拆迁款的约定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的相关条款中,针对拆迁款的处理方式通常需要结合夫妻双方的特殊情况以及共同协商之后达成的共识来进行评定。
一般的情况下,若拆迁款乃是发生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所取得的,那么它很有可能会被视作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在此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决定该笔款项的具体分配方案,例如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或者其中一方选择完全放弃,而将所有权益转让给另一方等等。 然而,倘若拆迁款的产生是基于婚前个人房产的增值部分,那么它则有可能被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